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一家只做婚姻家事业务律所

预约咨询:021-3305-1308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楼07室
法律常识
———  Cooperative partner  ———

协议人:张 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

离婚协议反悔是婚姻家庭纠纷中很常见的现象。夫妻在激烈争吵时提出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但事后一方反悔,未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假如事后当事一方持这份协议又到法院诉讼离婚,那么这份向法院起诉前达成的离婚协议在一方反悔后是否有效,是司...

实践中,我国人员流动情况非常突出,男女双方可能均不在户口所在地生活和工作也是普遍现象,比如,男女双方户口分别在新疆和黑龙江,但人却分别在北京或上海工作,如果按一般思路,双方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就只能回新疆或黑龙江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

男女双方就离婚的合意、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是不是就万事俱备、离婚是否就水到渠成了呢?答案也许不是肯定的。实践证明,对于离婚,即使成功了99%,也有可能等于零,离婚虽然在眼前,但若双方意气用事或操作中稍有疏忽,可能前功尽弃...

相关案例: 蔚某(男)与尹某(女)1996年在上海市某区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根据该离婚协议,双方婚生子蔚强(化名)由尹某抚养,蔚某每月向尹某支付500元抚养费。当年蔚强4岁。 1998年,尹某再婚,并与其夫张某于2000年又育一子张宇(...

《婚姻法》第37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与此相对应,若父母具体情况发生了实质性变化,足以影响支付能力,在保障子女的成长健康的前提下,法院也会酌情考虑适...

离婚协议中对于子女探视权的约定,夫妻双方及家人都应当遵守。实践中,出于各种原因拒不配合另一方探视的情况也很常见。若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诉至法院保障自己的探视权。法院执行阶段会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知道夫妻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景除外。因此,只要是夫...

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时只重视房屋产权的分割,而忽视了房屋内户口的问题,结果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麻烦。目前,各省、市对于户口迁移和管理均有相关规定,但对于离婚后一方户口强制迁出的申请,公安部门一般不会批准。法院对于离婚后户口强迁问题而产生的争议,一...

一般婚后购房贷款合同中,夫妻双方都是共同抵押人,因此,若共同抵押人发生了变动,一定要征得银行的同意,特别是在共同抵押人减少的情况下。否则,若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不同意变更抵押合同,即使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还贷,但对银行而言,双方仍具有连带还款的...

若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已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一般情况下,即使离婚后一方向法院主张离婚协议书之外的财产,但由于双方已约定“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对于当事人一方就离婚协议之中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

离婚协议中,最好将已知的共同财产全部在协议中写清楚,并明确具体的分割方式。实践中,不排除双方已对某些财产进行了口头协议处理而没有写入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之中的情形。若当事人无法举证有口头协议的存在,法院一般会将未写入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进行分割处...

比如,有一对夫妻,为了早些拿到离婚证,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没有详细将财产及处理方式写明,而仅写“财产分割已完毕”的字样,而后因为财产分割履行过程中发生歧义,诉至法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相关案例: 张某与李某于1995年10月在...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

在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

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登记条例》简化了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1、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应为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

 并不是所有想离婚的人都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是我国婚姻法规...

模块组
法律资讯
法律常识
文章附图

“房屋异议登记”是《物权法》出台后,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一个全新名词。根据该法律的规定,如果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存在错误,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又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该条规定制订的初衷,是给那...

文章附图

人们通常认为婚姻案件简单,容易上手,其实不尽其然。虽然对法官而言,处理离婚案件是相对简单容易的事,是其工作中的极为普通平常的一个案子,一年当中甚至一个月当中能遇上几十个,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处理婚姻纠纷是其人生当中最最重要的大事,关系到其一生...

文章附图

虽然“打官司,请律师”已路人皆知,但打婚姻官司,特别是打离婚官司,律师能在其间起到多大作用呢?对于法院而言,判决离婚官司有一套法律适用的规则,再优秀的律师,有时也不能改变这个规则。比如,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婚姻法》32条规...

文章附图

经济社会要算经济账,离婚也是如此。那么,一个正常程序的离婚需要哪些成本呢? 1.协议离婚:几十元。如果好聚好散,大家能协议离婚,当然是最省成本的方式。离婚证国家规定只能收取9元工本费,加上其他登记费用,几十元就能一切办妥了。目前来看,大部分...

文章附图

时代发展了,离婚率也上升了。离婚战役中,永远没有胜者,但是,离婚过程,往往总也是一场持久战。战斗的中心基本是财产问题。利益冲突,决定了从一方有离婚的意向,到最终办理完毕离婚手续,通常需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期间随着离婚步入的阶段不同,各方的心...

文章附图

离婚带来的心身疲惫和痛苦是无形的,这无形的折磨使人憔悴、度日如年,甚至改变人的性格,可以说,离婚带来的后遗症会影响人的一生。常见离婚后的心态因性别而异、因性格而异、因年龄段而异、因家庭环境和背景而异。首先说性别的差异。对于男人而言,如果女方...

文章附图

实践中,由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极端地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不能接受其提出的离婚要求及条件,就扬言要做出极端的事,实践中常见的表现形式有:第一,“鱼死网破”型。即扬言,如果另一方坚持离婚,就要杀了他全家,或残害孩子,或者检举一方或双方共同的...

文章附图

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倾向,另一方有必要在综合考虑得失后,采用分居的措施。当然,不见得只有在有家庭暴力倾向的情况下,才采取分居的措施。如果一方已坚定离婚的决心,在处理好财产及孩子抚养的前提下,如果经济条件没有问题,尽量采取分居的方式,可以更能证...

文章附图

离婚期间,由于男女双方的心态处于波动及矛盾中,因此脾气烦躁、易怒。对于原本就矛盾重重的家庭来讲,离婚只会使矛盾进一步的激化。如何能尽量避免在离婚诉讼期间可能产生的家庭矛盾,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应尽量不要使用侮辱性或讽刺性的语言...

文章附图

如果说这世间有无私的爱,我想那绝对是亲情之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实践中,当我们向父母取证时,他们都表示刚开始不同意子女的婚事,只是由于子女的坚持,他们才让步同意。现在子女要离婚,绝大多数父母心存矛盾并备受折磨。一方面,对自己子女有深深的爱;...

文章附图

两个人从恋爱时的依依不舍到结婚时的两情相愿,最后到形同陌路,一方或双方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只是责任大小不同而已。从实践看,常见典型的过错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身体或心灵的背叛。第二,家庭暴力。第三,家庭关系处理不和...

文章附图

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就必须通过法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为解除婚姻关系设立了两种方式:第一,协议离婚,即通过到法定的部门(民政局)登记,将离婚协议备案到该部门后,领取离婚证,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第二,诉讼离婚,即通...

文章附图

协议离婚(两愿离婚)的方式:如在台湾地区协议离婚者,必须拟具离婚协议书及二人以上见证人的签名,并亲自到户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于两岸通婚,所以在台湾地区办理离婚后,该离婚协议书及注记离婚登记的户籍誊本应经两岸文书认证后,再到内地补办离婚证。...

文章附图

在台湾地区离婚方式可分三种:两愿离婚、调解离婚及裁判离婚。所谓两愿离婚,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签署离婚协议书、二人以上见证人签署,且双方亲自前往“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调解离婚,系指由法院调解成立离婚而言。婚姻当事人...

文章附图

两岸结婚当事人如在台湾地区离婚者,首先须先确认台湾“法律”是否认为双方的结婚成立有效。两岸人民结婚,在台湾地区适用的“法规(准据法)”:台湾地区对于两岸人民相关规定是以“台湾地区及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作为主要依据。两岸人民结婚者,其成立...

文章附图

如在内地调解离婚或协议离婚者,如前所述,得委托他人在台湾地区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唯应经两岸验证程序;如为离婚裁判者,依“台湾地区及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74条规定,在大陆地区作成之民事确定裁判、民事仲裁判断,不违背台湾地区公共秩序或善良风...

文章附图

首先,必须缮写起诉状递送专属管辖的法院,该书状应载明:当事人姓名、地址、诉之声明(请求法院应判决之主文)与事实及理由,并检附相关证据。诉讼离婚者,先经法院调解,若法院调解不成立,则由法院行言词辩论程序。诉讼期间得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场代为诉讼...

文章附图

如前所述,在台湾地区诉讼离婚者,必须符合台湾地区“法律”的离婚事由。台湾地区诉讼离婚是实行“有责的破绽婚主义”,也就是必须限于在婚姻里无过失或过失较轻的一方才可以诉请离婚。在台湾地区可以诉请离婚的理由:依台湾地区“民法”第1052条,夫妻之...

文章附图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国外当事人可以委托国内的律师或代理人代理诉讼。国外当事人若聘请国内指定的律师代理离婚诉讼,需要将以下几份材料进行公证和认证后,寄交国内的律师或其他代理人: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文章附图

涉外离婚诉讼立案,主要牵涉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由于境外一方不能亲自到国内办理立案手续,需要在所在国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其二,由于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证据材料形成于境外,需要在所在国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手续。一般来说,境外一方当事人可以委托中国境内...

文章附图

1.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对于以下情况,判...

文章附图

根据《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文章附图

1.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我国的特殊原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文章附图

随着涉港婚姻家庭案件的日益增多,对香港婚姻法的了解了掌握日益重要。因此,研究香港法律中的婚姻家庭法与内地婚姻家庭法的异同有着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作为婚姻律师,掌握香港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更加完美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用重大。香港特殊的历史...

文章附图

1.法律体系上的差别。(1)中国婚姻法的立法体例。中国的法律基本上都是成文法,目前在中国调整婚姻关系的法律主要是全国人大制定并于2001年4月28日最新修改的《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二) 。基本上法院在处理婚姻关...

文章附图

1.婚姻缔结实质要件的异同。(1)美国法律规定的条件。资格条件:美国多数州规定,在美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年龄均应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结婚,还要获得其父母或法官同意。注册条件:在美国,结婚须注册登记以及举行结婚仪式。《美国统...

文章附图

1.围绕委托人的权益出发,选择管辖法院。是选择国内起诉,还是国外法院起诉。这要求对各国法律有一定程度精确地掌握。2.作好公、认证手续。最好在国外有合作伙伴,以节省委托人办理案件的时间和金钱。3.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适应办案的需要。由于涉外...

文章附图

随着驻沪外籍人士的增多,双方为外国人,在中国离婚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中国各地法院处理的数量开始慢慢增加。由于各地法院立案庭办案人员的认识不同,立此类案件时,可能会遇有一些问题,甚至在不同的法院,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目前,我...

文章附图

首先,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比如,委托国外律师办理相关公证、认证事宜,费用较高,...

文章附图

1.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地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文章《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离婚案件如...

文章附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非婚姻关系。解决方式:1.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1)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

文章附图

越来越多的国人跨出国门,也有越来越多的国人嫁娶外国人,这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在国外注册结婚的人在国内办理诉讼离婚的现象。对于国外婚姻登记证书,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一般做法是: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1)委托国外律师公...

79f620ea3af7090f422f81528dd860d9_ABUIABACGAAg-r3f2wUo8tb4mgYwggI4ggI.jpg   15ced93954b147898f4ab474b5472cf8_ABUIABACGAAg4MOy4wUo4J7_oAUwmgI4wQI!300x300.jpg   772267871.jpg   

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0楼07室

联系电话:136-8160 5080